2019年7月,家住阳泉市某社区的张某某(6层住户)找到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调委会),声称自己家里恶臭难闻,是楼上的刘某家(7层住户)几年前改管道时,将铸铁管换成PVC管,在与他家管道的衔接处没有处理好,存在缝隙,时不时往外渗水,其曾多次找刘某商量,希望他家处理一下。但是刘某却称不是他家的问题,拒绝处理。之后,张某某就找了维修师傅,维修师傅说确实是接缝处有问题,买了防水胶暂时处理了管道渗水问题,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没过多久,家里就又臭气熏天了。张某某表示,只要一刮风,家里根本就无法住人,故希望社区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此事。社区调委会在征得刘某同意后,正式受理了此案。
社区调委会收到调解申请后,立即组织调解员,成立调解小组。针对张某某陈述的情况,调解员通过实地走访、询问邻居等方式来进行了调查了解,初步了解了案件的情况。随即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分别来到张某某家和刘某家中进行了现场查看,并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诉求。
张某某坚称是刘某家改造管道才导致了自家管道的渗漏,以致发出难闻的味道,严重影响了自己及家人的日常生活。刘某声称自己一直也在积极处理问题,自从出现渗水问题,他家和楼下水口连接的洗菜池就再也没有往下倒过水,洗碗水都是端着盆从厕所倒下去的。至于楼下说的臭味根本就不是他家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此,调解员多方咨询并向有关专业人士了解到,可能是排气管道有问题。将详细情况说明后,调解员连同两家住户一同上到楼顶查看排气管道,发现位于顶楼的7层住户刘某在楼顶搭建的储物间,刚好将排气管道盖在里面,进去一看,发现排气管道被改动过,原本应该竖直的的排气管道拐了个弯从储物间的侧墙延伸出室外,这是气味产生的直接原因。
找到问题症结后,双方都表示认可,可怎么样才能解决问题,双方又产生了新的分歧。双方均认为应当由对方将排气管道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见此,调解员继续与双方进行沟通,并给双方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建议刘某某把排气管道恢复原状以排除对张某某家的影响,建议张某某修补自家的PVC管道,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维修费。刚开始张某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刘某擅自改动单元楼的排气管道,导致自家长期恶臭,作为赔偿,自家PVC管道修补的费用也应由刘某承担。见此,调解员从情理上劝说张某某,大家都是邻居,又住楼上楼下,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互相帮忙的时候还很多,目前找到症结、处理问题才是关键,不要为此小事伤了和气,现刘某已承诺将排气管道恢复原状,其何不让一步,增加邻里情谊呢。听了这番话,张某某低头不语。经调解员反复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张某某自己找维修师傅处理接口处缝隙渗水问题,刘某在三日内将楼顶的排气管道恢复原状,费用各自承担。
此类纠纷在老旧小区具有普遍性,本次的成功调解,对今后解决此类纠纷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调解员的耐心和责任心促使他们多次实地查访,不偏听偏信,而是探究真相、尊重事实,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调解员对当事人不仅进行了法律和法规的宣讲,人性化调解方法的运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说服力。调解员自始至终极少使用批评语言,更多的是协商的语气和尊重的态度,最终促使当事人消除了怒气、放弃了偏见,自愿接受调解直至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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