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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01-23 09:26 作者: 产品中心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6686亿股A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998.63万元(含101,998.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研发技术及产业化项目”“无人感知研发技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3年1月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获得受理。2023年2月17日,浙江海纳取得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2023年3月24日,浙江海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2023年6月14日,浙江海纳进入创新层。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博众数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的公告》(临2023-081)。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8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事项,基于最大限度地考虑关联方及联营企业业务的当前实际融资需求及未来发展状况。经过本次调整后,众合科技对外担保总额减少6,000万元,总体担保责任降低。同时上述担保均由被担保方另外的股东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的公告》(临2023-081)。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拟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本次调整后众合科技对外担保总额减少6,000万元人民币,总体担保责任降低。相关调整如下:

  1.1 众合科技对博众数智及其控股子公司原做担保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现调减为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体资产负债率超过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1.2 众合科技对联营企业原做担保合计不超过123,000万元人民币,现调整为不超过13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联营公司可以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8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8%,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上述被担保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众合科技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博众数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众合科技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调整关联担保履行方式的议案》,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联营企业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互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6日、2023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临 2021一114》《临 2023一031》《临 2023一032》。

  依据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涉及担保的决议,众合科技为联营企业、博众数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17.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截至目前的实际担保使用情况及具体担保明细如下表所示:

  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鑫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总额3.55亿元的担保限额”,在此限额内签署了合同编号为:bitc2022(or)- 0274号,合同金额为2.5亿元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众合科技未提供给浙江鑫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的担保额度,原已签署的编号为:bitc2022(or)- 0274号的担保合同在合同效期内继续有效,并按最高额担保金额计入实际担保金额。鉴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55亿元担保限额未使用部分即1.05亿元不计入剩余可用担保额。

  综上,截至目前,众合科技对以上被担保公司尚有合计4.9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暂未使用。

  根据公司和联营企业及博众数智当前实际融资需求及未来发展状况,经与其协商后,公司计划对关联担保总额与结构进行调整。在不扩大众合科技担保责任的前提下,调减对博众数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调增对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用以支持联营企业的发展。

  综上,经本次调整担保额度与结构后,众合科技对外担保总额减少6,000万元,总体担保责任降低。

  ③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⑥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密封件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⑧ 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基于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

  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蓄电池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纤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⑧ 关联关系:浙江众合霁林科技有限公司系博众数智控股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基于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

  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集装箱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⑧ 关联关系: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博众数智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9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

  ① 公司名称:浙江鑫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

  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⑧ 关联关系:浙江鑫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浙江元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任元应科技董事

  2023年1月1日至此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0,90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上担保额度是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被担保方拟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公司为联营企业鑫峦环保做担保,关联股东博众数智为鑫峦环保提供等额担保,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鑫峦环保以自身股权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2)公司为联营企业元应科技、霁林科技提供担保,霁林科技、元应科技的另一股东博众数智以其持有的霁林科技、元应科技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3)公司为博众数智及其控股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担保,博众数智出具《反担保函》,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3、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5、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公司此次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事项,是基于充分考虑关联方及联营企业业务的当前实际融资需求及未来发展状况。经过本次调整后,众合科技对外担保总额减少6,000万元,总体担保责任降低。同时上述担保均由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与结构调整是基于各方经营所需,满足其持续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且经过本次担保调整后,众合科技对外担保总额减少6,000万元,总体担保责任降低;

  2、反担保情况:公司为联营企业鑫峦环保提供担保,关联股东博众数智为鑫峦环保提供等额担保,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鑫峦环保以自身股权为众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为联营企业元应科技、霁林科技提供担保,霁林科技、元应科技的另一股东博众数智以其持有的霁林科技、元应科技股权以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为博众数智及其控股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担保,博众数智出具《反担保函》,为众合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调整事项,并提请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关联担保额度与结构事项,是基于充分考虑关联方及联营企业业务的当前实际融资需求及未来发展情况。经过本次调整后,众合科技对外担保总额减少6,000万元,总体担保责任降低。同时上述担保均由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07,084.9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7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100,615.8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29%;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1,300.00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2.7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3半年度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存货 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半年度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71.3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368.8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595.35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1月至6月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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