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李先生租的房子马桶堵了,找人疏通花了640元后被房东徐先生告知被坑了,李先生找到对方讨说法。对方称,你不用哭穷了,你可以起诉去。
维修师傅上门后简单疏通了一下告诉李先生,马桶堵塞很严重,这样疏通不了,需要先把马桶拆开,看看里面,但拆装费要380元。
马桶拆开后,维修师傅告诉李先生,马桶里面的法兰老化了,要换掉一个要260元,李先生当时觉得有点贵。
等马桶修好后李先生付了640元维修费,之后把这样的价格报给房东徐先生,问其合不合理。
徐先生知道后告诉李先生这样的价格太贵了,称其被坑了,几天前自己家的马桶也是这样的一种情况,请人疏通一下只用了120元。
李先生得知自己被坑了,于是查了一下法兰到底是个啥东西,后来发现就是个橡皮圈,起密封作用,价格从几元到50元不等,自己却被收了260元,随后请来帮忙员帮助自身讨一个说法。
来到维修师傅店里后,李先生表示,按照房东徐先生维修马桶的价格,付120块钱,要对方返还自己520元差价。
对方一听李先生是来要钱的,称每个部件有好的有差的,自己用的是最好的,你也不用哭穷了,要么去起诉解决。
修维师傅听后态度又来了个大转变,跟李先生商量说,可根据线元的收费标准来算,自己也是花钱请别人去修,赚不了什么钱。
1、维修师傅线元,只是换了个相当便宜的部件,却收了260元,一共收取李先生640元,这种行为该怎么定义?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利用互联网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来进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所谓隔行如隔山,说的是每个行业都有一定的技巧,对于外行来说,根本就不知道法兰是什么,也不知道是贵是便宜,原来是个橡胶密封圈。
维修师傅在线元,李先生家的马桶只是平常的堵塞,除了法兰,没有用到其他的部件,应该只能收标准价,不能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维修师傅收取的拆装费和修理费用,远超于线上价格,这种行为存在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维修师傅利用线元疏通费,利用虚假宣传方式使李先生合法权益受损,能要求维修师傅进行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