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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型)橡胶密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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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9 13:13 作者: (T型)橡胶密封圈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2,497,3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374,598.75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主要是做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以及发动机密封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致力于为中高档汽车售后市场提供适配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和相关服务。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系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门干的主体业务,已具备悬架支柱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制造和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整车配套能力。悬架系统减震器是汽车悬架系统的核心部件,由于涉及到车辆的综合性能,特别是安全性和舒适性,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绝大多数汽车的悬架系统内都需装配有减震器。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将主营业务产品拓展至橡胶减震产品以及发动机密封件等其他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领域,进一步扩充并优化了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了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又称避震器或弹簧阻尼减震器)主要使用在于汽车悬架系统。悬架系统汽车减震器照着结构可分为单筒减震器和双筒减震器,按阻尼介质可分为油压式减震器、油气混合式减震器、油气分离式减震器和气压减震器。

  汽车减震器的基本功能是抑制悬架弹簧吸震后反弹时的震荡及来自路面的冲击,以减少路况不佳造成的车辆震荡,亦可减轻车辆急转弯或急刹车时车身的摇晃。形象地看,减震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就好比人的膝盖,在自由滑雪运动中,膝盖通过吸收雪面的高低落差能够更好的起到帮助运动员在雪面上平稳滑行的作用。

  悬架系统减震器是安全件,减震器受损或性能直线下降将导致车辆过弯失控、刹车距离拉长等安全事件。减震器受到损坏而未按时换,将会影响车辆的行驶稳定性、转向、轮胎与路面的接触并导致刹车性能直线下降,进而大幅度降低驾驶的安全性。

  悬架系统减震器是易损件。汽车减震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是长期处在高损耗状态,研究之后发现即使路况良好,汽车减震器每英里将震动1,500-1,900次。因此,与轮胎、刹车片一样,减震器是消耗品,需按时进行检查、更换。

  悬架系统减震器是舒适件。减震器的工作性能及质量的好坏还直接影响到车辆的驾乘舒适性,能够尽可能的防止车辆出现行驶不稳或刹车点头等情况出现。

  减震器厂商建议驾驶者按时进行检查减震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需按时换减震器。此外,为了驾驶的平稳性,避免引起车辆左右悬架及车辆其他部件的磨损不一,加速部件损耗,即便只有一根减震器出现损坏,也需更换全部减震器。

  根据市场经验,减震器的实际更换周期通常高于建议值或理论最佳值,比如在美国,更换周期通常是60,000英里(约100,000公里)或6-8年。

  橡胶减震产品属于汽车NVH(Noise,Vibration and Vibration,即噪声、震动和不平顺性)零部件,NVH是指在汽车驾乘过程中驾乘人员感受到的噪声、振动和声振粗糙度,是衡量汽车制造质量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汽车橡胶减震产品的最大的作用是降低相关零部件及子系统的振动,同时调整重要总成系统(如动力总成悬置系统、传动系统等)的动态性能,减少由于结构的振动而导致的整车NVH问题。橡胶减震产品广泛分布于汽车的各个部位,品种丰富,规格繁杂,涉及上万个不一样的规格的产品。从产品类别来看,橡胶减震产品通常包括动力总成悬置、变速箱悬置、动力吸震器、排气吊耳、后置衬套、液压衬套、悬架衬套和支撑、控制臂衬套、拉杆衬套、缓冲块等,其中动力总成悬置为最典型的橡胶减震产品。目前,市场上应用较为普遍的动力总成悬置系统包括橡胶悬置和液压悬置。相比于橡胶悬置,液压悬置由于引入了液体阻尼装置,通过悬置内置的流道和解耦结构较好地满足了低频高阻尼、高频低刚度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因此具有更加好的减震效果,能逐步提升整车的NVH性能。

  发动机密封件属于汽车发动机系统中重要的零部件。发动机是一种能够把其它形式的能量转化为机械能的机器。按照能量形式及工作原理,发动机可分为内燃机、外燃机、电动机等,目前以内燃机最为常见。

  发动机是油气混合、加压并燃烧的场所,在短时间内可产生较高的温度、压力和爆发力,结构较为复杂,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发动机密封件是发动机在运行过程中,对维持发动机正常工作的油品、冷却液、气体等物质进行密封,防止发动机里面高温度高压力介质泄露的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密封件最重要的包含排气管垫、油底壳垫、气门室盖垫、汽缸垫、正时齿轮罩垫、增压器垫、气门油封、曲轴油封等。

  随着对汽车行业和内燃机行业节能减排等要求的逐步的提升,发动机将进一步向轻量化、紧凑化及高燃烧效率方向发展。发动机技术的持续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推动新材料、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相应地将会对发动机密封件的技术、性能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全世界汽车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发动机技术水准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售后市场对发动机密封件的需求呈现出产品序列完整、技术覆盖全面的特点,相应地,发动机密封件制造商需掌握不一样的品牌、型号发动机的密封件设计、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能力以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产品序列,满足多种市场客户对各种车型发动机的维修需求。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活塞杆、钢管、支架类、弹簧盘类钢制品,以及橡胶及工程塑料、减震器油、石棉、铝板等。公司采购部会根据往年销售业绩制定包括母子公司在内的原材料年度采购预算,并汇同品质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所需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应商供应能力、运输情况和实际订单情况等因素筛选合乎条件的供应商,对于常年合作的供应商,公司通常与其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按订单情况定期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系按照每个客户的框架销售协议、实际订单等组织生产经营。公司客户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的采购特点以及订单普遍具有的产品型号繁杂、不一样的客户之间的订单以及同一客户的不同批次订单之间差异性较大的“个性化”特征,对公司的生产组织和流程优化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司的生产线进行了柔性化改造,并对生产主要环节进行模块化管理,可根据不同订单或同一订单不一样的产品型号的交货要求组织各模块生产,以最高限度地提高各生产模块的规模化和标准化。

  公司采取客户导向型研发模式,依托技术中心构建完整的产品研制设计管理体系和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并通过定期培训增强研发人员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和标准化设计能力。可以依据客户要求快速提供多套产品开发设计方案,并可通过多功能综合实验平台和专业化样品生产线,快速甄别不同研发方案的差异性并针对最合理的产品研究开发方案配对最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以支持标准化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通过ODM方式实现直接销售。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汽车及零部件展会、专业的B2B网络销售平台展示公司产品的品牌、技术、适用汽车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建立联系。

  公司产品归属于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制造业(C3670)。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既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上游,为整车提供配套,同时又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息息相关。从规模来看,汽车零部件约占整个汽车产业链50%的价值,在欧美等成熟汽车市场,汽车整车行业与零部件行业的规模比例为1:1.7。

  汽车零部件市场可分为整车配套市场(OEM市场)和售后市场(AM市场)。整车配套市场是指汽车零部件厂商为整车厂商生产的新车提供零部件配套;售后市场是指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损耗而形成的零部件维修、更换市场。

  欧美等国家的汽车零部件工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具有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资本实力充足、产业集中等特点,形成了一批具备强大经济实力和研发力量的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发达国家汽车工业进入成熟期,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突飞猛进的技术发展,国际汽车零部件企业积极向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地区大规模转移生产制造环节,而且转移范围逐步由生产环节延伸到了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环节,规模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产业转移、全球化采购改变了整车与零部件企业之间的关系,打破了原有的配套体系。在此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步脱离整车企业形成专业化零部件集团,如:德尔福与通用汽车公司分离、伟世通公司从福特公司独立等,在从整车厂商分离后,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经营组织,不仅承接了原母公司巨大的零部件生产业务,也积极开拓其他整车厂商的零部件生产业务,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①整车配套市场(OEM市场),其生产的零部件主要是用于组装新车。需求主要取决于汽车产量,与整车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全球汽车市场进入成熟期,总体上看,汽车零部件整车配套市场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伴随整车市场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整车配套市场,汽车减震器、发动机密封件企业的客户是整车厂商或其供应商。整车厂商对减震器、密封件的质量、性能要求较高,对配套企业的认证环节多、周期长,要求减震器、密封件企业能够与整车厂商进行同步甚至是超前的产品研究开发,并能提供充足的产能以配套整车厂商的生产,这对配套企业的研发、资金实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减震器、密封件企业一旦通过认证进入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将获得较为稳定、大批次的订单,可以整个车间甚至是整个工厂为整车厂商的既定车型提供配套,面对的产品型号、原材料/配件规格较少,生产的标准化程度高,较易于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亦可迅速扩大品牌影响力。此外,对于减震器、密封件等核心部件,知名品牌的整车厂商(特别是日系厂商)出于技术保密、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的考虑都已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为其提供配套服务,其海外工厂也主要选择这些配套企业在当地的工厂或合资工厂,采购体系较为“封闭”。

  ②汽车售后市场(AM市场),其主要产品是诸如汽车减震器、前后保险杠、刹车盘、车轮配件等汽车易损件。市场需求则是与汽车保有量及车龄紧密关联,同时也受到车辆的行驶路况、载荷情况、驾驶习惯、保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汽车后市场在经济扩展期新车销量增长,导致汽车保有量增加;经济衰退期新车销量增速放缓,导致在使用车辆的平均年龄增加,需求量反而增加。相比整车配套市场,后市场规模增速受经济波动的影响更小。

  近年来,全世界汽车市场新车型推出速度快,存量车型众多。而且,不同车型、不同排气量或不同年份参数的同一车型都可能要求适配不同型号的减震器及发动机密封件,此外,同一辆车的左右减震器之间、前后减震器之间通常也存在差异。因此,在汽车售后市场,汽车减震器及发动机密封件种类繁多、产品更新迅速,减震器及发动机密封件厂商的客户订单也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这对厂商的产品开发、制造及“一站式”供货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庞大的汽车保有量构成了售后市场坚实的市场基础,并将推动售后市场的持续发展。国际能源署IEA(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推测,全球整车工业未来几年将呈现发达国家增速平稳、新兴市场国家较快增长的态势;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车转化为存量,将进一步扩大汽车保有量的规模,至2035年,全球乘用车保有量将达17亿辆。伴随售后市场的发展,汽车零部件亦有望在售后市场保持快速发展。

  海外售后市场是本公司目前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售后市场的减震器、密封件供应商所面对的主要客户是汽车零部件采购商,销售方式是直销。欧美等国家汽车售后市场的汽配流通渠道较为成熟,拥有美国ADVANCE、AUTOZONE、德国梅尔(MEYLE)、奥普迪马(OPTIMAL)等知名采购商或大型连锁汽配超市,以及网点众多的社区汽车配件超市等。国际知名厂商或采购商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对产品质量要求比较高,国内减震器、密封件企业要进入这些客户的全球采购体系,必须具备产品市场化同步研发、柔性化精益生产、规模化集约供应能力,才能在实现用户“一站式”采购要求的同时确保自身的生产效率和规模效益。并且在发达国家成熟市场,零部件分销商处于汽车后市场的核心地位,不断整合上游生产商,减少中间环节,促进供应链扁平化,使消费的人享受最大优惠。此外,国外发达国家还建立起了严格的非原厂配件认证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以保障非原厂件的质量品质,从而使国外发达汽车后市场非原厂配件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我国汽车保有量在2020年底达到2.81亿辆,随着汽车保有量和车龄的不断增大,中国汽车后市场汽车维修所需的部件需求将迎来持续增长。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流通环节较为分散,向第三方服务商分销零部件的商家大多分布在在各个城市的汽配商品城,普遍规模不大,也未形成专注后市场的有一定的影响力网络覆盖全面的国际性连锁汽配品牌,汽车后市场在交易机制、市场架构上与发达国家比较总体尚处于完善阶段。随着国内保有量及车龄的一直增长、汽车消费者不断成熟,以及连锁维修企业和线上电商模式等多元化主体一起发展的局面正在加快形成,未来我国售后市场巨大发展的潜在能力将加速释放。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774.75万元,同比增加2.60%;盈利为14,441.11万元,同比增加18.72%;净利润为11,397.22万元,同比增加10.9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嘉裕工业有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台州嘉裕进出口有限公司、ADD USA,INC.、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上海优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浙江嘉裕公司、宁波鸿裕公司、嘉裕进出口公司、正裕美国公司、芜湖荣基公司、芜湖安博公司、上海优肯公司)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阅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线年董事会工作的总体部署。

  董事会审阅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线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是对公司2020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5,593.1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374,598.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情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赞同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董事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企业内部董事薪酬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公司依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按年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都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依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不超过80,000万元。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和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都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做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三者做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拟将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存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5,593.1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497,3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374,598.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情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逐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关于现金分红比例、条件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关于现金分红比例、条件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元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5,593.1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关于现金分红比例、条件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担保贷款将用于各子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则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拟将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注1]:2020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健盛集团、云意电气、扬杰科技、和仁科技、永贵电器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万向钱潮、金科文化、华星创业、光启技术、永贵电器、扬杰科技、云意电气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坚朗五金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歌力思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宏润建设、恒丰纸业等上市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0年度天健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2.41%。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天健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天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其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天健所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已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天健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标准,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资金额度: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

  ●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1年度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的限额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出口业务占出售的收益的比重较高,且主要是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为显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本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业务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有几率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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