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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型)橡胶密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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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09-21 12:18 作者: (T型)橡胶密封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16,489,7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持续推进海外工厂的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的提升,在行业低迷和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下,公司进一步对海外公司进行费用优化及非核心业务剥离等一系列举措,增加了海外业务恢复的速度及确定性;通过不断的管理提升,国内外产能已完全恢复并保持持续向好的成长态势,在手订单环比持续提升,公司整体利润逐步提升。在与海外企业多年磨合的基础上,公司逐步强化管理输出和文化输出战略,从区域化管理提升到模块化管理,加强海外企业的成本管控,推进业务整合和市场拓展,同时发挥中国工程师红利的优势,进一步加快技术吸收和创新。公司在维持传统业务稳增长的同时,持续推动空气悬挂系统、轻量化底盘系统、流体管路系统增量业务的落地成长,目前增量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相关订单呈现加速增长势头。公司将继续围绕智能底盘系统核心战略目标,推动公司业务向智能化迈进。公司继续跻身“全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100强”(名列第87位)。

  与传统钢制汽车悬挂系统相比较,空气悬挂具有很多优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弹簧的弹性系数也就是弹簧的软硬能根据自身的需求自动调节。根据路况的不同以及距离传感器的信号,行车电脑会判断出车身高度变化,再控制空气压缩机和排气阀门,使弹簧自动压缩或伸长,以此来降低或升高底盘离地间隙,以增加高速车身稳定性或复杂路况的通过性。空气悬挂系统使一辆汽车既有轿车的舒适性,又有了兼顾越野车的操纵性能。空气悬架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控制单元、多系统传感器、空气弹簧等等。

  随着新能源汽车时代的到来,新能源车智能化的诉求、同时底盘保护空气悬架系统不再是高端车型的专属,由于新能源汽车底盘系统稳定性的要求远高于纯燃油车,空气悬挂系统已经逐步成为新能源汽车平台的主流配置。

  领先的语音智能系统、智能空气悬挂系统和卓越的无人驾驶功能等都是目前汽车智能化的核心。特斯拉和蔚来、理想、小鹏等自主品牌造车新势力也都搭载了空气悬挂系统等这些科技、智能功能。伴随着空气悬挂系统技术的逐步提升以及车主对空悬产品极致体验的认可度的提升,今后将会有更多的汽车通过配置空气悬挂系统以提升产品的优越性和客户满意度。

  另外除了在乘用车上,发达国家绝大多数的中型以上客车、轻型商务车都用了空气悬架系统,重卡除工程车之外的公路运输车几乎全部采用空气悬架。我国2018年起生效的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也要求:“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

  空气悬挂系统将会逐步从高端走向普及,并最终成为汽车尤其是智能汽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司旗下德国AMK作为空气悬挂系统的高端供应商,是行业前三的领导者,自九十年代进入空悬系统业务领域以来,不断的提高产品总成技术,深耕行业二十多年,为捷豹路虎、沃尔沃、奥迪、奔驰、宝马等世界顶级主机生产商配套。

  国内空悬市场处于起步阶段,AMK中国一直在加速推进完善中国乘用车市场空气悬架系统性能和成本最优化的供应链体系。随着年初工业业务剥离,AMK轻装上阵,围绕“国产化推进、技术迭代升级、产业补强补全”的战略目标稳健发展。AMK中国在空气供给单元产品组装及生产线相继落地的同时,继续推动其他硬件自产项目的落地,持续不断的增加硬件自产比例。AMK中国公司业务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已取得国内多家造车新势力及传统自主品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订单,截至目前AMK中国已获订单总产值24.85亿元,未来有望拿到更多项目定点,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项目定点。

  汽车金属件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底盘系统,包括转向系统、悬架系统、制动系统和行驶系统。汽车轻量化已经在汽车制造业中形成广泛的共识,底盘的轻量化对整车的性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铝合金控制臂总成产品等轻量化底盘产品单车价值高,更是操作稳定性和舒适性的核心部件。

  由于环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慢慢的变成了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汽车轻量化不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对新能源电动汽车来说,减轻车身重量,实现汽车轻量化同样很重要,因为它关系着新能源汽车较主要的续航问题。实验证明,在加速性能方面,加速到 60 公里的时速,1.5 吨的车大概需要 10 秒;如果减重 25%就能够大大减少到 8 秒。

  对底盘实施轻量化,在油耗、操控等方面的收益远超同等程度其他零部件的轻量化。底盘上多数零部件的质量属于簧下质量。相对而言,车身(结构件、加强件和覆盖件)的质量属于簧上质量。一般认为,同等幅度簧下质量轻量化的效用是簧上质量轻量化的5一15 倍。同时,进行簧下质量轻量化提升了簧上质量与簧下质量的比值,相当于运动员卸下了绑在腿上的沙袋,可以明显提高汽车加速、制动和转向时的响应速度和舒适性。

  公司近年来,大力正在发展底盘轻量化系统总成产品,锻铝控制臂总成项目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旗下子公司四川望锦公司,其核心技术为球头铰链总成产品,是底盘系统核心安全部件及性能部件,拥有全球领先的技术,具备非常高的技术门槛。

  随着公司在底盘轻量化系统总成产品业务的不断推进,已经取得奔驰、长安、广汽、比亚迪等多个传统主机厂订单,同时在新能源头部企业业务都取得突破性进展并获得相关订单。

  公司子公司德国TFH一直推进热管理管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在配套传统热管理管路的基础上,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管路系统总成业务,积极拓展新材料在产品上的应用。公司全力发展尼龙管及TPV材料的应用,与较传统内燃机管路相比,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使产品重量轻,成本低,装配灵活,除此之外还能保持良好的NVH和灵活性。TFH凭借其创新和技术迅速的能力能够应对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变化,并与多家OEM客户积极开展先进的开发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对于温控的要求远高于传统汽车,同时伴随着公司对TFH管路总成技术的消化吸收,公司流体管理产品的单车价值从传统车上的三百元左右提升到新能源汽车单车价值近千元,增程式新能源汽车更达到一千五百元左右。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流体管路系统的市场也在不断的迅速扩大。

  公司多年来一直推进热管理橡胶管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旗下子公司德国TFH则更是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管路总成产品优秀供应商,拥有自主专利的独家生产技术creatube工艺以及TPV软管和尼龙管的核心技术,公司在所处细致划分领域行业全球排名前二。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管路系统总成业务,目前已经给宝马、沃尔沃、奥迪、大众、吉利、小鹏和理想等新能源汽车平台配套。

  TFH中国公司目前已完成建立并开始拓展国内市场,今后冷却管路总成业务的发展以德国TFH为主导,新能源温控系统总成业务的发展以中鼎流体为主导。公司前期项目已经有了很大进展,在手订单数量呈现放量增长势头,未来有望拿到更多项目定点,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项目定点。

  旗下子公司德国KACO、美国库伯、美国ACUSHNET这一些企业拥有国际前三的密封系统技术。KACO为代表密封系统旗下企业积极地推进新能源布局,已经开发配套成功高性能新能源电机密封。同时,公司目前已经开发批产新能源电池模组密封系统和电桥总成等产品,为沃尔沃、蔚来、上汽、广汽等新能源汽车平台配套。

  汽车密封行业属于高技术壁垒行业,可靠性要求极高,动密封又是密封行业里面技术难度最大的,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电机高速油封,代表了全球密封行业最尖端的技术水平。公司近年不断加大业务拓展速度,尤其在美系车及自主品牌客户上有较大突破,行业市占率稳步提升。

  公司自2008年以来实现的国际化战略渐渐进入收获期,截止报告期末,亚洲、欧洲、美洲三大区域销售分别为51.47%、35.62%、12.92%。通过对全球资源的有效整合,使公司的技术、品牌、盈利水平、客户群体得到了快速提升,实现了内伸和外延的双轮驱动;同时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加大了对新能源环保汽车、汽车电子、系统总成等领域的开拓力度,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积极做好了项目孵化和储备。

  2021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125.77亿元,同比上升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亿元,同比上升95.96%;公司继续跻身“全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100强”(名列第87位)和“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50强”(名列第13位,国内第1)。

  公司这几年积极地推进海外企业并购业务的国内落地战略,业绩增速也超预期,具体见下表:

  通过海外并购,全球技术与产品整合,品牌优势凸显,产品销售向中高端车型发展,前十大主机厂客户详见下表:

  以上前十大客户直接与间接总销售额67.94亿,占2021年营业收入的54.02%,高端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以智能底盘系统为核心,同时在热管理管路、电池包电机密封等多个新能源板块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021年新能源领域业务已达到20.61亿销售额,占全年汽车业务营业收入比例为17.2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盈利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赞同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这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元。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的事项(变更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7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的事项(变更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6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公告.,公司变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 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及“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变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完成后,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拟投入金额227.8万元系该项目实际使用总额。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金额186.02万元系该项目变更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冲减该项目投入资金后的使用净额。

  2.“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变更后,节余募集资金20606.56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结合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确认能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来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等,按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门依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的支付(或背书转让),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4、非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等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5、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做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的过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赞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3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3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298,200股新股。国元证券依据相关规定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向合乎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发行价格为19.75元/股。2016年4月19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中鼎股份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人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其中新增股本99,202,025.00元,余额1,817,573,168.8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这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人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人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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